世界各國專利審查流程及期間: 亞洲 | 美洲 | 歐洲 | 大洋洲
國家:台灣(tw) | |||
種類 | 發明 | 新型 | 新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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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申請日起算10年 | 申請日起12年 |
申請制度 | 審查制 | 審查制 | 註冊制 |
年 費 | 核准後逐年繳納 | 核准後逐年繳納 | 核准後逐年繳納 |
國際優先權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
異議致度 | 公告起3個月內 | 公告起3個月內 | 公告起3個月內 |
國家:中國(cn) | |||
種類 | 發明 | 新型 | 新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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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申請日起算10年 | 申請日起12年 |
申請制度 | 審查制 | 註冊制 | 註冊制 |
申請規定 | 自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予以公開,並須於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 | 無早期公開 | 無早期公開 |
年 費 | 申請日起第三年每年繳 | 核准後逐年繳納 | 核准後逐年繳納 |
國際優先權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
異議致度 | 公告日起6個月內 | 公告日起6個月內 | 公告日起6個月內 |
國家:香港(hk) | |||
種類 | 標準專利 | 短期專利 | 新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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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期限為4年 可延展4年 |
核准後期限為5年,但可延展4次,長可達25年。 |
申請制度 | 英國,中國大陸,及歐洲專利局取得註冊後,才能在香港取得權利。 | ||
登記:申請人需先在上述之其一專利局提出申請,待公告六個月之內再向香港專利局提出登記請求。 註冊:當上述之專利局註冊專利六個月之內必須向香港專利局提出註冊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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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致度 |
國家:韓國(kr) | |||
種類 | 發明 | 新型 | 新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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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申請日起算10年 | 註冊日起15年 |
申請制度 | 審查制 | 註冊制 | 審查制 |
申請規定 | 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予以公開 | ||
年 費 | 公告日起第4年起每年繳 | 註冊日起第4年起每年繳 | 註冊日起第4年起每年繳 |
國際優先權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無 |
異議致度 | 公告起3個月內 | 公告起3個月內 | 無 |
國家:菲律賓(ph) | |||
種類 | 發明 | 新型 | 新式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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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申請日起7年 | 申請日起15年(每5年延展) |
申請制度 | 審查制 | 註冊制 | 註冊制 |
申請規定 | 自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予以公開 | 無實審 | 無實審 |
年 費 | 發證後第5年起每年繳 | 無 | 申請後每5年繳 |
國際優先權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
異議致度 | 公告日起1個月內 | 公告日起1個月內 | 公告日起1個月內 |
國家:泰國(th) | |||
種類 | 發明 | 新式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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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期限 | 申請日起算15年 | 申請日起7年 | |
申請制度 | 審查制 初審通過後即於公報上公開,公開後5年須提出實審請求 | 審查制 初審通過後即於公報上公開,公開後5年須提出實審請求 | |
年 費 | 申請日起第5年起,每年繳 | 申請日起第5年起,每年繳 | |
國際優先權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 |
異議致度 | 早期公開後180日內 | 早期公開後180日內 |